贵嘿小历史 · http://www.guihei.com · 历史上的今天

1951年2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没收资本家等财产的指示

农历庚寅年腊月廿八日 阅览:1986 次 发布时间:2024-02-27 11:13:43

1951年2月4日 (庚寅年腊月廿八),中央人民政府发布没收资本家等财产的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发布没收资本家等财产的指示(历史上的今天91history.com)

用刷标语表达坚决消灭顽固的反革命分子的决心

1951年2月4日,政务院发布《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的财产的指示》。其中规定:凡公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有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的股份和财产,应予依法没收;但必须报经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审核后转请政务院批准,方可执行。属于前条之外的一般土匪、特务、恶霸、反革命分子在企业中的股份和财产,经县(市)人民法院没收时,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 前一篇 (11月24日) 后一篇 >>>

欢迎发表评论:请遵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您的QQ、或呢称、或邮箱等:
本历史事件草根评论列表:
    .....暂无任何评论,快去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