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2月7日-汪精卫和吴稚晖再相攻讦
1927年12月7日 (丁卯年冬月十四),汪精卫和吴稚晖再相攻讦。
一再逃亡国外的汪精卫
1927年12月7日,汪精卫在上海对新闻记者发表谈话声称,吴稚晖说武汉清党是奉了第三国际反共倒蒋的命令,这是对武汉同志的极端诬蔑;他指出,张发奎等人是否共产党,将由事实来回答。汪派广州《民国日报》痛斥“昏庸老朽”的吴稚晖。
为此,吴稚晖气得暴跳如雷。8日,他起草了对汪精卫、陈公博、顾孟余三人的弹劾案,(lssdjt.cn)会同蔡元培、李石曾、李宗仁、张静江等四名中央监察委员联名发出。弹劾案称汪精卫“口是心非,反复无常,排甲倒乙,排乙倒甲,私德荡然,自坏人格”,“买空卖空,变乱视听,欲做人认汪即党,认党即汪”,因此,应停止其出席二届四中全会的资格。对于吴稚晖等人的弹劾,汪精卫反唇相讥,称中央监察委员会早已被特别委员会取消,吴稚晖等已无资格提弹劾案。并写信与吴,称他为一只“老狗”。
12月13日,汪精卫等九名粤方中委就广州起义发表宣言,除对共产党攻击外,还对吴稚晖等人的指责进行反驳,称吴等为“腐化势力”。针对汪精卫等人的宣言,吴稚晖在14日的上海《民国日报》上发表了《相当时期的话》,指责汪精卫一不应听凭为着特别委员会“唾手可改”的小事弄兵,替共产党造机会;二不应把李济深骗走,并一口咬定汪精卫应负酿成“共祸”的罪责。
12月16日,桂系控制的南京政府就广州政变下令查办。汪精卫等人,并特派邓泽如、古应芬迅住查办,在查办期间,“责成当地军警注意监视”汪精卫等人的行动。上海警备司令白崇禧准备策动杜月笙对汪精卫进行绑票。
汪精卫穷于应付,遂于16日夜登轮离开上海,再次逃亡法国。临行前,汪发表《两件大事》,声称:“反共是一件大事,恢复中央党部也是一件大事。两件大事都应该郑重地做去。”汪说:“这几个月来,我的跳来跳去,也跳得太苦了,你系仗着几个总指挥的势力,赶着我不住的打,定要将我打入共产党队里去,也打得太苦了!”17日,汪发表引退通电。
吴稚晖在17日、18日的上海《民国日报》上发表《读了汪先生的两件大事》说:“汪先生那种跳来跳去,危险得很,少不了成一只斗昏鸡,造出错误又错误,进一层再进一层,到了愈弄巧愈拙的地步。”吴预言,汪精卫如不改正那种悻悻然小丈夫的毛病,将变成一个卑鄙小人。( 历史今天www.91histo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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