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19日-美国电视节目实行分级
1996年12月19日 (丙子年冬月初九),美国电视节目实行分级。
1996年12月19日,旨在帮助美国的父母们指导子女收看电视的一套节目分级办法正式出台。但这一制度刚亮相,就在影视圈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美国的电视分级制度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这年早些时候,美国几大电视广播网以及好莱坞的一些大牌节目制作商们迫于社会的压力和青少年家长们的呼声,原则上同意将目前发展得越来越超越传统道德规范的电视节目像对电影那样分成不同等级,以方便父母指导子女收看电视。(1$djτ.cōm)
美国于这年2月颁布了新的电子通信法,要求电视节目分级,新生产的电视机中要配上视觉芯片(V·CHIP)。这种芯片能够使家长有选择地临时切断或连通某电视频道。当时正准备全力竞选连任的克林顿将“关心青少年成长”作为重要纲领之一,不但把电视巨头们召到白宫商议此事,还在公开场台高度赞扬这种电视芯片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发明,自那时起,美国社会一直在关注着这套系统的制定情况,特别是关心它与已有28年历史的电影分级办法有多大区别。
新推出的这套办法按照不同年龄段把节目分成6个等级。自1997年年初起,美国所有电视屏幕的左上角将显示正在播放的节目的级别,只有新闻和体育节目除外。具体他讲,Y级表示适合所有发育阶段的孩子,连2至6岁的儿童也能收看;Y7级适合7岁以上的儿童,节目中可能包含轻度的娱乐性的暴力,也可能有点吓人;G级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没有暴力和色情内容;PG级表示儿童观众需要在父母指导下收看,其中可能有粗活、有限的暴力和有性含义的语言;14级则提醒家长注意,14岁以下的孩子不宜收看;M级节目中有明显的暴力和色情内容,只适合成人收看。这套办法与电影分级法如出一辙,实际上它就是由好莱坞的定级者们策划的。
这套办法在未出台时就已引起激烈的争论。社会上持批评态度的人指责这种分级仍然太模糊,他们建议应该以内容分级,而不应侧重于年龄,应该表明节目中暴力、色情语言或镜头的严重程度,这样才能使家长们有更加清晰的概念。他们还指责说,让各电视网或发行公司自我定级而不像电影那样由一独立委员会决定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电视巨头们则坚持己见。他们说这种分级方法模仿了电影,已被广大公众所熟悉和接受。至于自我定级则是因为电视的制作速度太快,即使电视台自我定级,每天也要批至少2000个节目,这比电影要繁琐多了。
美国总统克林顿当天在白宫与电视网和好莱坞的巨头们见了面,他出来打圆场说,这套办法比没有办法进了一大步。公众应该给电视界10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调整和改进。美国各电视台的老板们也承认,可以对既定办法做出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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