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在北京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
农历乙酉年正月廿四日 阅览:1491 次 发布时间:2024-03-04 23:25:40
2005年3月4日 (乙酉年正月廿四),胡锦涛在北京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
3月4日,胡锦涛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组委员
2005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4月至7月,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相继组团访问大陆。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进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而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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