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嘿小历史 · http://www.guihei.com · 历史上的今天

1946年3月13日-《惩治汉奸条例》公布

农历丙戌年二月初十日 阅览:1384 次 发布时间:2024-09-10 09:25:42

1946年3月13日 (丙戌年二月初十),《惩治汉奸条例》公布。

1946年3月13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惩治汉奸条例》,同日施行。

该条例规定了本法适用范围;通谋敌国,而有本法所列行为之一者,判死刑或无期徒刑;曾在伪组织机关团体服务,为有利于敌伪或不利于本国或人民之行为于一定年限内,不得为公职候选人或任用为公务员,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为汉奸而藏匿不报或包庇纵容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条之罪者没收其全部财产,但应酌留家属必需之生活费;查封动产,但应酌留家属必需之生活费;查封动产,得委托该管地方行政机关执行之;明知为汉奸将受没收或查封之财产而隐匿、收买、寄藏或冒名顶替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罚金。

<<< 前一篇 (11月24日) 后一篇 >>>

欢迎发表评论:请遵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您的QQ、或呢称、或邮箱等:
本历史事件草根评论列表:
    .....暂无任何评论,快去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