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23日-中央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
农历乙丑年四月初四日 阅览:1090 次 发布时间:2024-08-16 18:44:54
1985年5月23日 (乙丑年四月初四),中央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
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
《决定》指出不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社会关系,参与套购国家紧缺物资,进行非法倒买倒卖活动,已经引起群众的不满,严重的损害了党的威信,对他们本人是严重的腐蚀。
为了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决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
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参与或受人指派,利用牌价议价差别,拉扯关系,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
欢迎发表评论:请遵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您的QQ、或呢称、或邮箱等:
本历史事件草根评论列表:
-
.....暂无任何评论,快去抢沙发吧
公元2024年11月
14
星期四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