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7月12日-中国和英国就香港前途问题第二阶段谈在北京展开
1983年7月12日 (癸亥年六月初三),中国和英国就香港前途问题第二阶段谈在北京展开。
第二阶段谈判:1983年7月12日,中英两国关于香港前途第二阶段谈判在北京举行。这一阶段谈判历时14个月,共举行了22轮。
谈判开始,英方坚持“主权和治权分离”的立场,即“在承认中国对香港的主权的原则下,由英国大体上像过去那样管治香港”。而中方则坚持主权和治权不可分割的立场,认为1997年中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是包括行使行政管理权在内的完整的主权,而不是被架空了的名义上的“主权”。前3轮谈判基本上是各说各的,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第4轮会谈也不欢而散。
1983年9月,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说,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劝告英方改变态度,避免出现到1984年9月中国不得不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方针政策的局面。
1983年10月14日,撒切尔夫人致函中国领导人,表示双方可以在中国建议的基础上探讨香港的持久性安排。在10月下旬和11月中旬进行的第5轮和第6轮谈判中,英方不再坚持“以主权换治权”的立场,会谈有所进展。但是撒切尔夫人又想在1997年以后让英国人在香港的行政管理中继续发挥作用,如保留一名英国总督,并称这是保持香港繁荣必不可少的。中方严词拒绝了这个主张。撒切尔夫人不得不让步,同意双方如能达成新的安排,英国将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再要求1997年后在香港扮演角色,即不再谋求任何形式的中英共管。至此,中英谈判的主要障碍开始排除。
1983年12月~1984年4月,中英双方举行了6轮(第7轮~第12轮)谈判,主要议题是1997年以后的安排以及过渡期的有关问题。5~9月,双方又接连举行10轮(第13轮~第22轮)谈判,主要讨论1997年前过渡期的安排和政权交接事宜。(TodayinHistory.cn)
在香港设立联合机构问题是谈判难题之一,谈判一度陷入僵局。1984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访华,对会谈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同年7月,杰弗里·豪再次访华,与中国外长吴学谦进行了长时间的会谈,取得了重大进展。邓小平会见了杰弗里·豪,表示希望过渡时期不出现问题,今后中英两国要更好地合作。
评论:第二轮谈判对后来“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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