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24日-柬埔寨恢复君主制
1993年9月24日 (癸酉年八月初九),柬埔寨恢复君主制。
1993年9月24日,柬埔寨制宪议会通过的新宪法己经国家元首西哈努克签署正式生效。当晚,西哈努克按新宪法的规定宣誓登基,成为柬埔寨王国的国王。他根据各方事先协议,任命奉辛比克党领袖拉那烈为第一总理,人民党领导人洪森为第二总理,负责组织王国政府。时隔38年之后,(lssjt.cn)柬埔寨重新恢复了君主立宪制。
柬埔寨新宪法规定,“国王是终身的国家元首,是全国团结的象征,是柬埔寨王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保证”。宪法还规定,国王任命总理和内阁,为国家军队最高司令,有权对罪犯减刑或实行大赦,但“不执政”。柬临时政府发言人就此解释说,这指的是“国王起统治作用,而不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在制宪议会中拥有最多席位的奉辛比克党是实行君主制的倡议者。该党在8月24日的声明中说,“人民希望看到君主政权回到柬埔寨以便彻底结束20多年来他们在一个没有国王监督的国家里所遭受的苦难。为了柬埔寨的稳定,有一位凌驾于各派之上的人是很重要的。这是统一全国和在敌对政党之间起桥梁作用的最好办法。”
在9月15日开始举行的制宪议会第2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们对宪法草案进行了详尽的讨论和修订。在实行君主制的草案中写明了“柬埔寨王国实行多党自由民主制”和“国王无权选择继承人”的内容。9月21日的表决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的,120名制宪议会代表全部出席,实行君主制的新宪法以113票赞成的绝对多数被通过。
柬埔寨实行君主制得到国内所有政治派别的一致支持。除参加制订宪法的奉辛比克党、人民党和佛教民主党之外,民柬方面也宣布支持实行君主立宪制和新宪法。
西哈努克是位杰出的爱国者和有远见的政治家。他为柬埔寨的和平、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进行了长期的奋斗。从新宪法的内容中可以清楚看出,柬埔寨实行君主制的核心是由西哈努克任国王。这是客观形势的需要,有利于柬的和平、稳定与民族和解。
目前,负责执行巴黎和平协定的联合国临时权力机构已结束了在柬埔寨的使命。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柬埔寨的民族和解尚未实现,政府军和民柬国民军之间的武装冲突持续不断。西哈努克国王已明确表示,他将主持召开包括民柬在内的各派圆桌会议,以促进民族和解重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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